成立新加坡公司的优势​‌‌
离岸业务所得的利润如不汇入新加坡境内,就不需缴纳任何税项,每年只需递交周年报表、和经当地会计师审计的账目。
私人公司年度内收入如不超过五百万新加坡元,该年度账目则无需审计。 与多国签订投资和双重课税保护条约。
无外汇管制,容易募集资金。 政治、经济和贸易环境稳定。公司常规要求 公司名称公司名需为英文且于英文公司名*后需有Pte Ltd,只要与已注册公司名称不重复,并不与政府禁用字词冲突即可。 股本无*低或*高法定资本限制。
但是,公司章程签署者持股不得少于一股。股价可以只是1新元。 董事公司必须至少有一位21岁以上的新加坡本地董事,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 新加坡公民 ,新加坡永久居民 ,就业准证持有人 ,基本核准就业准证持有人 或 亲属准证持有人。
股东如股东为自然人,必须至少有 2 名股东,股东不必常驻新加坡。如股东为公司,至少有一名股东,该股东可以是外国公司。 法定秘书和注册地址在公司成立后的6个月内委任一位公司秘书。假如公司只有一位董事,他/她不可以担任公司秘书。
新加坡公司必需有一位于新加坡的地址作为注册地址。 注册地址更改或办公所在地的名称改变,必须于14天内通知注册局。注册的办公室必须在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向公众开放*少3个小时。
股东大会公司的首次年度股东大会 (Annual General Meeting, AGM) 必须于成立后的18个月内举行。 审计公司成立后的3个月内必须为人一位审计师。公司年度帐目必须经过审核,并于年度股东大会后的1个月内向公司与商业注册局申报。
财政年度利润少于500万新元,以及少于20位个人股东的公司(私人公司除外)不需委任审计师、审核其账目或向公司与商业注册局申报,但仍然需要申报其年度收益。 公司需要缴纳“公司税”。
从2008年度起,所有公司应缴纳的公司税率统一为18%。新成立公司完全豁免 自2005年起,常规征税入息 (不包括已扣税股息) 的首10万元,可获得完全豁免,包括任何起步公司处从2005年起的首3个连续的评估年。 海外收入的豁免 新加坡注册公司自2003年6月1日或以后之源自海外的股息、外国分行的利润、海外服务收入,可享有豁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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